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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维稳反咬敲诈勒索,圣运律师还她三尺讲台

2016年05月06日 15:25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_圣运刑辩网
     9月21日上午8点半,河北遵化市第二中学,全校师生聚集在操场上,参加一年一度的开学典礼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校领导在广播中念出表彰名单时,故事的主任公陈文艳站在操场外远观,神情落寞。“如果不是在看守所被关了一年,这次表彰的人里很可能有我”她自嘲到。
    遵化二中是当地的一所初级中学,陈文艳在此执教已近二十年,教学成绩斐然,为人正直,深受学生爱戴。但自2004年起,陈文艳又多了一重身份——信访者。因看不惯学校在中考体育成绩作弊、摊派盗版辅导资料、乱收费、教师职称评定弄虚作假等问题,多次进京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期间也多次被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处以行政拘留。2013年7月4日,陈文艳第3次被行政拘留,但这次拘留导致矛盾激化,也成为后来陈文艳被扣上敲诈勒索罪的帽子的导火索。当日,陈文艳在拘留所配合做笔录,不料被一民警打伤,致其腰椎间盘突出,遂赴京治病,与此同时继续信访。2013年10月3日,陈文艳再次被接访人员带回遵化并处以行政拘留。但这次行政拘留却与以往不太一样,因为很快陈文艳就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
    2014年6月3日,遵化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陈文艳非法向接访人员索要16900元用于报销上访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陈文艳不服,提起上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4年11月,被取保候审的陈文艳经过多方打听,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找到尹经奎律师、王甫律师说明来意。尹律师、王律师在了解此案的来龙去脉后,坚信陈文艳无罪,并迅速介入此案开展辩护工作。团队律师们多次与法院沟通、阅卷、搜集当事人的无罪证据……除此之外,办案过程中,尹经奎律师多次前往遵化与当事人陈文艳及其家属深入交谈,从法律上悉心向当事人分析此案并从心里上不断安抚当事人。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尹经奎律师以及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下,遵化市法院于2015年9月4日判决陈文艳无罪。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陈文艳老师终于等到了她期盼已久的无罪判决结果,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原来倾心近二十年的三尺讲台,自信的告诉学生:“你们的老师是无辜的,是清白的。”
    回顾此案,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还很多。吉林景春因法院错判申请国家赔偿被认定敲诈勒索、教师陈文艳因政府维稳主动给车旅费被认定敲诈勒索,相同的罪名,相同的行为对象,巧合的是,这两起让法学界、律师界广泛关注的敲诈勒索案都由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他们认为上访是公民权利,作为政府官员有义务解决公民上方所要表达的诉求,有的时候官员为了息访维稳主动拿钱“哄”着访民,显然带有交换的目的。但是,上访依然是访民的权利,官员愿意把钱给访民作为交换让其放弃自身权利,不能认为是敲诈,且政府并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被害人。
如今,陈文艳已经回到她久违的三尺讲台,继续她一生所热爱的事业。

尹经奎,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刑事专业领域执业十八年以来,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案件,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敢于办理存在重大阻碍的案件,勇于接受挑战性很强的案件,精通刑事法律。擅长涉外刑事案件辩护,能流利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与涉外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人、其所属国大使馆、领事馆的外交官员沟通、交流,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王甫: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曾从警多年,后辞去公职从事执业律师,崇尚法治,追求公正,热衷公益,曾因关注公民隐私权、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被《法治周末》、《国际金融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东方早报》、《潇湘晨报》、《财经杂志》、《民主与法治》《南风窗》《纽约时报》/《西班牙国家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或专访。曾加入“北海律师辩护团”;2012年在 “黎庆洪案”中,为被告人何某辩护;代理重庆打黑之万州第一案申诉;担任“兰州劳教案”代理人;2013年山东平度强拆案辩护人…… 创办《我辩护》网,坚持知识分子之理性,通过律师之独特视角,向业界和公众提供案件、热点事件评论和探讨平台,倡导法律界超越左右,以解决问题的态度推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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