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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拆迁:太原城中村改造声势浩大,村民最关心什么?

2016年01月14日 17:15 来源:集团诉讼网

      《太原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显示:太原市列入名录的城中村共有173个,人口共11.2万户、46.24万人,土地面积214.7平方公里。城中村围绕城市中心区呈环形分布。——这是整个太原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最终目标。
       早在2003年4月,太原市政府就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但当时全国都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只有各地都已普遍形成的共识:存在于城市中心的城中村,因为存在消防、治安等诸多隐患,亟待改造。2006年,太原的城中村改造才真正起步。直到2010年9月,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太原市政府进一步出台了规范城改管理的要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这是政策上的体现,那么作为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圣运律师关注的东西更贴近民生。大肆改造中,村民们最关心的是什么?
补偿承诺能不能兑现?
        2011年4月,下元村被列为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整村拆除的重点村,当年5月开始拆迁,次年7月实现整村拆除,成为太原市第一个实现整村拆除的城中村,第一个回迁安置房实现五证齐全的城中村。但在这次整村拆迁中,村民最关心的是自家房子拆迁后,当初村委会拿出的补偿承诺能否兑现。
        一户人家,一个院子、几十间房子,只换来一个纸上的承诺,村民们心里直打鼓。何况村中家家户户都靠出租房子挣钱,房子拆了,等于断了收入来源,政府承诺说会给回迁补偿,但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各地征地拆迁的矛盾更增加了这层疑虑。
        一位村民表示,下元村之所以能较快完成拆迁,还是村民们认可了村委会拿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地处城市中心,城市发展是必然的,村民们只关注两个问题,一是拆了以后还能不能回来,二是利益受不受损失。不能失地又失利,只要不失利,而且还能改善生活环境,这样的改造是很好的。
改造拆迁的手续怎么办理?
        2013年是太原城中村拆除最为集中的一年,很多地方在拆迁改造中存在资料不健全、不熟悉政策等,影响了手续办理过程,目前大部分村正在进行土地确权、总平面及单体规划方案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审批不到位,不但阻碍改造过程,而且很可能因为急功近利而埋下违法的隐患。
        在实际工作中,各改造村所在的区政府、有关部门需完成拆迁摸底、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综合测算、改造模式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方案。城乡规划局、国土局、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及区城改办、街办(乡、镇)、改造村,应当依照改造原则对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方案进行联审。同时国土局应及时介入,办理土地供应手续。规划部门应对改造项目进行审批,改造用地范围划定、土地确权和收储、总平面规划、建筑单体方案需落实到位,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应当依法审批后再开展改造工作。
改造如何在阳光下进行?
       城中村改造中,若不能有效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极易滋生腐败。如何将权力放在阳光下,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是整个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避免权力集中在城中村和少数人手中,依法确定、科学配置、制度限制、合力监督,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对分离。构建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一切在阳光下进行。
       圣运律师在此提示,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加快,尤其是在像太原市这样经济逐渐腾飞的现代化都市中,城中村改造会进一步深化。村民们要开放思维,敢于监督,保证改造工作的依法进行。一旦有超越法律规定范围的“黑色改造”现象,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权益的最后一道保护墙,律师是合法权益最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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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优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十六年法律服务经验,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荣获2010、2011、2013及2014年度四届中国百强大律师、“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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