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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良心债?

2016年05月16日 13:28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_圣运刑辩网

      昨天下午,周德昊被控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周德昊说:站在被告席上,我内心轻松了很多。我曾在办案人员的威逼利诱下为换取自由作出过不利于我父亲周建华的虚假供述,以至于害了我父亲。虽然曾换得我被取保,但回家后我无法承受良心的折磨,更无法面对自己的父亲。我希望法庭能公正判决,还我清白……无论结果如何,我终于可以面对我父亲了。
  法庭辩论阶段,当我批评公诉人丧失基本原则立场、明知本案证据矛盾太多、根本不该起诉却执意起诉时,公诉人以“职责所系、是否有罪由法院定夺”为由与我争得面红耳赤。休庭后临出法庭时,公诉人转过头来对周德昊说:“你本来已经取保了,干嘛惹那么多事儿啊?唉,我也不知道上边是怎么回事”。说完,头也不回出了法庭。
  晚饭时,周德昊母亲姚敏建告诉我,周德昊被取保时,检察院的人对她讲,“你儿子周德昊没事了,你别告状,别接受媒体采访,我们不会再起诉他了”。虽然姚敏建与周建华离婚多年,但当拿到周建华的控告信发现案件太冤时,她还是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助周建华。姚敏建和儿子周德昊讲:“我如果保持沉默,你便是安全的。如果我为你爸爸告状,你可能再被抓进去……”周德昊回答:“我用虚假供述害了我爸爸,这种遭受良心谴责的痛苦比被关在看守所还要难受,您帮我爸爸控告吧,任何后果我都承受。”
  2012年7月5日,周德昊曾被取保候审,在姚敏建为周建华案件申诉、控告之后,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在周建华案一审开庭前的2013年6月26日又将周德昊羁押。2013年9月25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以周德昊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由向渝水区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已开庭两次,不日将下判……

 

  周建华一审被宜春中院判处死缓,周建华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2月26日,江西省高院将开庭审理周建华上诉一案……
 

作者: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王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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